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政府令第155號),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結合工作實際,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制訂了《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見附件一)。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海曙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站(http://kmadh.com/)、海曙區檔案館、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辦公室檔案室查閱。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 、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綜合科。
(二)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具體網址為
http://kmadh.com/col/col1229830036/index.html;申請人填寫后提交發送,受理系統會自動轉至受理機構。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3.信函、EMS、電報、郵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EMS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郵箱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工作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受理點接受核實。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三、申請辦理及時限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五、收費情況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六、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對政府信息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電話:89297427。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寧波市政務服務辦公室或者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七、工作機構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組織協調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辦公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氣象路58號
聯系電話:0574-87260353
電子郵箱:haishusgb@163.com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交南雅新村站:19路、22路、23路、156路、159路、364路、503路、523路、816路、817路、817-1路、902路
地鐵站:2號線云霞路B出口
八、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海曙區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索引碼等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發布單位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成文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