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特制定《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自信息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機構信息;
2.政策文件;
3.工作信息;
4.人事任免;
5.財政信息;
6.年度報告;
7信息公開指南;
8.信息公開目錄;
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具體分類目錄參見《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目錄》(附件一)。
(二)公開形式
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網上公開形式,網址為http://kmadh.com/col/col1229825788/index.html。同時,在以下指定地點設置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寧波市海曙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1樓,電話:0574-87260353。
寧波市海曙區檔案館
地址:海曙區解放北路86號,電話:0574-89188333。
寧波市海曙區圖書館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沁園街345號,電話:0574-87166071。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一)受理機構
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區金融服務中心辦公室。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可以在http://kmadh.com/col/col1229825788/index.html下載,也可到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辦公室領取。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具體網址為http://kmadh.com/col/col1229830036/index.html;申請人填寫后提交發送,受理系統會自動轉至受理機構。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3.信函、EMS、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EMS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工作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受理點接受核實。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三)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四)申請辦理及時限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5.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五)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對政府信息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電話:89297427。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或者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四、工作機構
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辦公室是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縣前街61號,
附近地鐵:1號線鼓樓站A出口,
附近公交:
陽光廣場站:2路、3路、15路、19路、202路、291路、503路、504路、515路、516路、517路、518路、521路、528路、789路,
中山廣場站:118路、305路、30路、363路、380路、501路、527路、6路、812路、819路,
廠堂街站:806路,
寧波電臺站:783路、10路、350路,
府橋街站:118路、305路、30路。
郵編:315000,
聯系電話:0574-89189117,
郵箱:nbhsjrb@163.com
傳真:0574-89189113,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夏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根據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的屬性或特征把信息劃分為主題分類和機構分類。主題分類是依據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進行分類;機構分類是依據政府信息的發布單位進行分類;同時根據實踐中需要,對主題分類、機構分類進行組合編制,形成組配分類,組配分類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財政信息、政策解讀、重大決策公等一級目錄以及通知公告、計劃總結、工作進展、人事任免、財政預決算等二級目錄。
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索引碼等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發布單位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成文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附件2:寧波市海曙區金融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