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特制定《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自信息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政府信息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輔。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 機構概況;
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城鄉規劃情況;
4.建議提案答復情況;
5.土地、礦政、林業、行政審批管理情況;
6.人事任免情況;
7.財政信息情況;
8.行政執法情況;
9.公共服務辦事指南、證件辦理、年檢審核情況;
10.各類年度報告;
11.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
12.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附件一)。
(二)公開形式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網上公開形式,網址為http://kmadh.com/col/col1229825783/index.html。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也可以在寧波市海曙區檔案館、寧波市海曙區公共圖書館、寧波市海曙區行政服務中心等設立的公開查閱場所查閱。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區域)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海曙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可以在
http://kmadh.com/col/col1229825783/index.html下載,也可到海曙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領取。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具體網址為http://kmadh.com/col/col1229830036/index.html;申請人填寫后提交發送,受理系統會自動轉至受理機構。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3.信函、電子郵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信函、電子郵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工作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受理點接受核實。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三)申請辦理及期限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受理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六)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對政府信息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電話:89297404。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或者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四、工作機構
海曙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是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區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廣安路78號,
附近地鐵:
翠柏里站:4號線
附近公交:
天勝花鳥市場站:5路、9路
市檢察院站:14路
郵編:315012,
電子郵箱:hszyghj1126@126.com
聯系電話:0574-87235503,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夏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公開目錄的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的要求,當前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和政務“五公開”進行編排。其中,組配分類有“法規文件、政府網站年度報表、年度工作報告、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能、領導成員及分工、組織機構、規章、工作規則、文件、會議的主要內容、工作報告、區域規劃、部門預算、決算報告、人事任免”等內容;政務“五公開”分類有“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信息內容。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公開類別、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