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結合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際,特制定《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自信息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輔。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機構概況;
2.本部門文件;
3.重點工作;
4.計劃總結;
5.提案議案;
6.通知公告;
7.工作進展;
8.人事任免;
9.人事招考;
10.財政預決算(含“三公”經費);
11.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12.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目錄》(見附件一)。
(二)公開形式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網上公開形式,網址為http://kmadh.com/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報刊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也可以在寧波市海曙區檔案館、寧波市海曙區公共圖書館、寧波市海曙區行政服務中心等設立的公開查閱場所查閱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二)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可以通過申請向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三)申請方式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依申請公開專欄網上申請入口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見附件二;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從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遞交。
3.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四)申請辦理及期限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5.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六)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對政府信息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電話:89297427。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者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四、工作機構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組織協調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辦公地址:海曙區中山東路55號交通銀行大廈辦公區12-13樓
郵編:315010
聯系電話:0574-55889302
傳真:0574-55889306
電子郵箱:nbhshs@163.com
交通信息:地鐵1號線、2號線:鼓樓站
陽光廣場:15、19、202、291、2、3、503、504、515、516、517、518、521、528、789
鼓樓站:363、364、821
夏季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根據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的屬性或特征對信息進行主題分類,同時根據實踐中需要,對主題分類進行組合編制,形成組配分類,組配分類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一級目錄以及部門文件、重點工作、通知公告、計劃總結、工作進展、提案議案、人事任免、事業招聘、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其他工作信息等二級目錄。
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索引碼等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發布單位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成文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