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扎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十三五”期間取得了系列階段性成就。在謀劃開局“十四五”期間,中央高度重視規劃工作。中共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分別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制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為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三農”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寧波市編制了《寧波市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對全市農業農村發展作出系統部署。海曙區人民政府印發《海曙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對全區社會經濟發展作出全面謀劃。“十四五”期間,我區農業農村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任務,迫切需要加強制度整合和設計,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充分發揮規劃對于農業農村工作全局的引領帶動作用。為此,研究制定了《海曙區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主要原則
在起草政策過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六條原則:
(一)堅持統籌協調。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把實現鄉村振興放到黨委政府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維護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堅持共同富裕。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始終做到發展為了農民、發展依靠農民、發展成果由農民共享,切實維護農民利益,不斷實現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堅持特色發展。科學把握鄉村的區域性、差異性、多樣性特征,突出特色發展。注重規劃先行、精準施策、分類推進,不搞一刀切,不搞統一模式。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久久為功,扎實推進。
(四)堅持創新融合。創新產業融合發展方式,搭建農村產業融合平臺與載體,培育多元化農村經營主體,培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強化科技創新驅動能力,培育新農民,大力打造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雙輪互動,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
(五)堅持綠色生態。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保護優先、節約利用、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行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進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統一。大力推進村莊合理布局和農村人口向城鎮集聚,推進農村節能減排,保護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生態家園。
(六)堅持綜合改革。深化農業農村改革,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提升農村資源配置效率,全面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以科技進步引領鄉村振興,以人才支撐保障鄉村振興,以農民主體作用增強發展動力。不斷提高農業農村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確保農村各項事業發展健康、可持續。
三、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規劃》由前言;發展環境;總體思路;深化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建好建強產業鄉村;深化全域美麗建設體系,建好建強秀美鄉村;深化數字賦能發展體系,建好建強數智鄉村;深化鄉風文明建設體系,建好建強風尚鄉村;深化農村綜合改革體系,建好建強共富鄉村;保障措施等九方面內容構成,主要內容有:
(一)前言。提出了《規劃》的編制意義和制定依據。
(二)發展環境。總結了海曙區“十三五”期間在農業生產綜合能力、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美麗鄉村建設、農民生活保障水平、鄉村治理體系、農村綜合改革方面取得的系列成就,明確發展現狀;同時提出“三大新問題”“三大新要求”,全面把握發展形勢。
(三)總體思路。提出了《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一化兩高三區”的發展目標;依照“15152”思路,即“聚焦1個目標,明確5大任務,實施10大行動,深化5大體系,謀劃25個項目”,明確從產業鄉村、秀美鄉村、數智鄉村、風尚鄉村和共富鄉村五個維度統籌布局“五大鄉村”建設任務的具體目標。
(四)深化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建好建強產業鄉村。以“搭建農業發展平臺、提升農業發展水平、推進農業融合發展、完善農業經營體系”為載體,重點實施兩大行動:一是產業平臺提升行動,二是綠色基礎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行動。
(五)深化全域美麗建設體系,建好建強秀美鄉村。以寧波市新時代美麗鄉村“13511”工程為抓手,打通海曙“兩山”轉化新通道,重點實施三大行動:一是美麗鄉村建設專項行動,二是農村“三大革命”專項整治行動,三是農村“補短板”行動。
(六)深化數字賦能發展體系,建好建強數智鄉村。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推進數字賦能,強化項目落地,重點實施數字鄉村賦能行動。
(七)深化鄉風文明建設體系,建好建強風尚鄉村。以黨建引領、鄉風塑造為主干,重點實施智農素質提升行動。
(八)深化農村綜合改革體系,建好建強共富鄉村。以農村用地制度、產權制度、城鄉融合制度改革為重點,重點實施兩大行動:一是農業農村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行動,二是共享鄉村試點建設行動。
(九)保障措施。重點實施要素保障提升行動,主要包括強化組織、要素、政策、環境保障等4個方面。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區農業農村局
聯系方式:黃老師,0574-89297846
原文: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曙區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