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集士港分局
機構負責人:
周珊珊
聯系電話:
057488292506
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市)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2)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3)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保護工作;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農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報批及批后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協助做好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征收征用、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材料的組織和呈報工作;做好土地利用管理的批后監管工作。
(5)協助做好土地評估、土地交易工作。(6)配合做好土地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協助調查處理工作權屬糾紛。
(7)參與探礦權、采礦權設置的論證工作;協助做好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壓覆礦產資源證明等工作。
(8)協助調處礦業權屬糾紛,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進行監督檢查。
(9)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巡查;對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落實情況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進行監督;協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質環境資源的動態監測工作和地質遺跡的保護工作。
(10)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
(11)做好國土資源信訪接待、維穩及安全生產等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12)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