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44013/2024-81806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海曙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 發文日期: | 2024-08-1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寧波市海曙區園林草地定級與基準地價 制定成果聽證會公告
時間:2024-08-15
14:23
來源: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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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自然資源部令第6號)的相關規定,我局擬舉行寧波市海曙區園林草地定級與基準地價制定成果聽證會?,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海曙區園林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制定成果》
二、聽證會時間
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
三、聽證會地點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1樓會議室(寧波市海曙區廣安路78號)
四、聽證會代表
(1)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戶籍在寧波市海曙區范圍內的公民;
(2)在寧波市海曙轄區范圍依法登記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報名方式
申請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持單位介紹信原件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于2024年9月5日前到我局514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申請表見附件)。如報名人數較多,我局將根據報名情況確定正式聽證代表,并通過電話形式告知。聯系方式:87237637
五、申請參加聽證須知
(一)聽證代表應熟悉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園地、林地、草地有關情況。
(二)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如實反映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對聽證內容的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海曙區園林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制訂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聽證資格一經確認,聽證會申請人應按時參加聽證,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取消其聽證資格。逾期不參加聽證會的,視為對聽證內容無異議。
六、其他
聽證會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提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聽證代表報名登記表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曙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