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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區文物局)、區財政局等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派出專項審計調查組,自2024年8月1日起,對海曙區文化建設發展資金管理、使用和文化項目建設、運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調查有關單位。請予以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電子數據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你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提供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
專項審計調查組組長:曾憲道
專項審計調查組成員:繆雯羽(主審)、錢璇、褚衛強
協審人員:鞠穎、王璐、楊飛(內審)、方紅(內審)等
寧波市海曙區審計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