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44136/2024-78135 | 組配分類: | 政協提案 |
發布機構: | 區市場監管局 | 發文日期: | 2024-07-1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管恩田委員:
您在區政協六屆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提高移動電源安全質量的建議》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
您提到的標準滯后、質量良莠不齊等問題以及提升市場準入門檻、加大監督監管力度的建議,我們高度贊同。
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手機、平板、筆記本電腦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鋰電池、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作為這些產品的“儲油罐”“加油站”,也為我們暢享移動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然而,由于鋰電池、充電寶本身所具有的化學特性,比如,使用了易燃的有機電解液,其“先天性”存在一定潛在風險。尤其是當產品生產工藝和結構不符合國家標準等技術要求時,或者在運輸、使用環節,遭受極端高低溫、嚴重磕碰、長時間過充等特殊情形,就很容易發生熱失控,造成電池鼓脹進而引發起火、爆炸、過熱或者漏液等安全問題,直接危害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安全。
我國是鋰電池、充電寶消費大國,鋰電池及相關產業規模已躍居全球首位。根據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顯示,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合格率不足90%,移動電源合格率一直徘徊在60%—80%之間。對此,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鋰電池領域質量監管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監管提升質量水平。
一、提升市場準入門檻
為了加強對鋰電池、移動電源等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2015年,國內首個移動電源國家強制標準《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正式實施。2022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241-2022《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技術規范》,于2024年1月1日強制實施。
202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將安全風險較高的鋰電池、移動電源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是我國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國際通行做法,按照市場化、國際化的原則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實施的市場準入制度。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鋰電池、移動電源,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多措并舉,加強監管,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構建產品質量安全源頭管控機制。引導鋰電池、移動電源相關企業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依法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落實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兩個規定”,指導督促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防范質量安全風險。同步強化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監督抽查、專項檢查、風險排查多措并舉,嚴查質量認證違法行為,堅決遏制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下一步,我局將嚴把鋰電池、移動電源質量安全關,嚴格遵循相關規范標準,從源頭對生產企業進行嚴格的質量管控,強化質量認證監管,逐漸肅清鋰電池、移動電源市場進入門檻較低、生產廠家眾多、貼牌加工為主、配件價廉質次等亂象。另一方面,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涵養良幣驅逐劣幣的市場風氣,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合法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
衷心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聯系人:江磊 電話:8711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