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2943395/2024-54303
- 文件編號:海政發〔2024〕30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主題分類:區政府文件
- 發布單位:區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6-28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讀: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海曙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海曙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為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工作部署,抓住城市新能源化等新機遇,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高質量發展,現制定海曙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實施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著力提升重點領域設備水平,暢通消費品更新換代鏈條,擴大有潛能的消費和有效益的投資,助力全區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建設邁上新臺階。
——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遵循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依靠市場提供多樣化供給和服務。打好政策組合拳,加大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市場差異化需求與商家適度讓利相對接,形成更新換代的內生動力和規模效應。
——堅持重點突出、扎實推進。對標先進水平,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隱患的產品設備,促進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充分尊重企業和消費者意愿,重點支持需求迫切、拉動效應大但購置成本較高的大宗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
——堅持標準引領、助力轉型。修訂落實節能降碳、環保、安全、循環利用等領域標準,以標準為“指揮棒”,健全市場調節機制。結合產業發展實際,統籌考慮企業承受能力和消費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動標準落地實施。
二、實施設備更新行動
到2027年,全區工業、建筑、農業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35%以上,重點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基本達到先進水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進一步提升。
(一)加快工業設備更新改造。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實現規上企業工業數字化改造全覆蓋,新增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10家。聚焦紡織服裝、汽車配件等傳統行業,每年組織技術改造項目85項。(責任單位:區經信局)推動能源設備更新改造,淘汰更新老舊高耗能變壓器200臺,老舊變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改造、電網設施數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資1億元。(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海曙供電公司)
(二)加快樓宇設施更新改造。支持商務商業樓宇實施大堂、外立面等公共區域及空調、消防設備、智能設備等公共設施升級改造。鼓勵老舊樓宇利用自有用地建設停車設施。(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商務局)
(三)加快農業裝備設施更新改造。淘汰老舊或國二及以下柴油農業機械90臺套。加快高效低耗智能農機推廣應用,主要農業生產作業裝備更新率達到60%。加快現代設施農業發展,建設提升大棚面積達到0.15萬畝。(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供銷社)
(四)加快建筑市政設施更新改造。推進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穩步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以建筑設備、外圍護結構等為重點,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12萬平方米。推進燃氣管道及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完成老舊小區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項目28個,新建城區燃氣管網16公里。(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落實公共視頻監控建設“五統一”改革要求,推動公共區域和道路安防設備更新改造。(責任單位:海曙公安分局)
(五)加快生態環保設備更新改造。推動污水治理設施改造,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達標率達到95%,實現區域污水管網全覆蓋。(責任單位:區五水共治辦、區水利局、區住建局)加快淘汰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老舊營運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營運柴油貨車淘汰400輛,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450臺。(責任單位:區交通局、海曙生態環境分局)
(六)加快教育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提升義務段學校設施設備水平,提高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投資規模。按規定配置并及時更新中小學實驗儀器設備。分批次、分階段實施“午休躺睡”工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七)加快醫療衛生裝備更新改造。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裝備和信息化設施迭代升級,區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裝備配置達標率達100%。健全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實現急救點鎮(鄉)街道全覆蓋,配齊配全車載急救設備。(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八)加快文旅體育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推進索道纜車、游樂設施等景區設備更新提升,加快人工智能、增強現實、智能穿戴等技術應用。夯實區域健身設施基礎,每年新增基層體育場地設施10個。(責任單位:區文廣旅游體育局)
三、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
開展汽車、電動自行車、家電、家裝以舊換新,持續推動消費提質擴容,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
(九)開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鼓勵企業推出以舊換新、購車贈送充電樁等配套活動,新能源汽車年銷售量2萬輛。(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責任單位:海曙交警大隊、海曙生態環境分局)實施非標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全面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海曙交警大隊、區商務局)
(十)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支持家電銷售企業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進社區全覆蓋,開設線上線下家電以舊換新專區,對以舊換新給予優惠,線下家電年銷售額較2023年增長20%。(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委社工部、區市場監管局、區經信局)
(十一)加快家裝消費品換新。實施“廚衛換新”惠民工程,支持居民開展舊房裝修。(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商務局)支持為獨居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裝安居守護設施設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四、實施回收循環利用行動
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處理規模化、標準化、綠色化發展,構建規范有序、智能高效、協同順暢的再生資源回收處理體系。
(十二)完善廢舊產品回收網絡。健全回收站點和分揀中心一體化的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成廢舊物資回收站點300個(含智能回收柜)。鼓勵回收企業提供上門取車、線上回收、免費拖車等服務,機動車報廢回收超2萬輛。(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十三)擴大二手商品交易。支持二手車交易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二手車出口。(責任單位:區商務局、海曙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推廣“互聯網+二手”模式,鼓勵居民開展閑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社)
五、實施標準提升行動
實施“品字標浙江制造”拓面提質行動,推進省級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建設,充分發揮標準化工作的技術支撐作用。
(十四)加強排放、安全標準提升。嚴格落實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優化提升大氣、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責任單位:海曙生態環境分局)加強涉及安全的重點工業產品、特種設備等強制性標準落實,嚴格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
(十五)強化產品質量標準提升。建設標準創新型企業,打造一批重點消費品標準“領跑者”,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市)級地方標準及“浙江制造”標準10項。(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大設備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循環利用、標準化提升項目。(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加大生產制造方式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支持力度,引導制造業加快技術改造。(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財政局)統籌區住房與城區建設資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更新。(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財政局)統籌利用區交通運輸發展資金支持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責任單位:區交通局、海曙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鼓勵國有企業加快設備更新。(責任單位:區國資中心)
(十七)加大以舊換新政策支持力度。堅持上下聯動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利用上級財政安排的相關補助資金促進汽車更新消費。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實施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國資中心)
(十八)加大回收循環利用政策支持力度。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工作。(責任單位:區商務局、海曙生態環境分局)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優化稅收征管標準和方式。(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十九)強化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加強對智能家電生產、服務和消費的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和信貸額度。推動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發揮“融資+融物”的經營優勢,為需求主體提供設備直接租賃、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二十)強化要素保障。加強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開辟節能審查“綠色通道”,實施即報即受理,加快審查審批。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二手商品回收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責任單位:海曙自然資源規劃分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
(二十一)強化創新支撐。聚焦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生產的關鍵共性技術及科學問題,探索“揭榜掛帥”“賽馬”等機制開展重大項目攻關。提升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平臺建設質效,力爭實現概念驗證中心零突破。深入實施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完善保險補償、應用獎勵等政策保障。(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經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