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45972/2024-64701 | 組配分類: | 提案議案 |
發布機構: | 江廈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4-04-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經濟軟實力的重要體現,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抓手。近年來,我國不斷推進“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為更好地應對新的風險挑戰,推進高質量發展,仍需加大改革力度,在優化營商環境上取得更大進展。
一、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
(一)優化營商環境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營商環境是指影響市場主體活動的各種制度性安排,涉及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和退出等企業生命周期全過程和各個領域,覆蓋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等各個方面,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方面。為了衡量和評估各國營商環境,世界銀行從2001年成立了營商環境小組,研究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并從2003年起連續發布年度營商環境報告,對各國的企業營商環境指標進行排名。2018年以來,國務院成立了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并下設優化營商環境專題組,對優化營商環境作出具體部署。世行發布的2020年營商環境評估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評價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已躍居第31位,連續兩年被評為全球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經濟體之一。
(二)優化營商環境是落實黨中央部署的實際行動。
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各地優化營商環境、打通國內國際雙循環、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2022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堅持推動經濟發展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依法保護產權和知識產權,恪守契約精神,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去年年末以來,各地陸續出臺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有利的發展條件。如河北省要求用行政審批的“減法”贏得企業發展的“乘法”,讓企業心無旁騖做實業、抓發展;浙江省要求實現“一號改革工程”大突破,打造政務、法治、市場、經濟生態、人文環境的營商環境最優省;等等。
(三)優化營商環境是激發市場活力的關鍵舉措。
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生存和發展的土壤,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晴雨表,是一個地方政治生態、社會生態的綜合反映。營商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市場主體的成長、創新和發展,以及就業機會、生產效率、投資信心等,最終對經濟發展狀況、財稅收入、社會就業情況等產生重要影響。有數據顯示,營商環境整體指數提升1%,可使投資率增長0.3%,GDP增長率提高0.36%。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恢復調整的關鍵期,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社會預期偏弱、風險隱患仍然較多等四重壓力對經濟復蘇帶來持續挑戰。優化營商環境緊緊圍繞市場主體所需所盼,堅持從痛點難點出發,著力為市場松綁放權、減負賦能,以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以法治化錨定長期預期,以市場化釋放干事創業活力,市場主體才有活力,經濟復蘇才能有底氣。
二、當前營商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國持續推進“放管服”等改革,出臺了一系列改革創新舉措,如精簡審批許可,實施減稅降費,優化辦事流程,創新監管方式,擴大對外開放等等,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市場化、便利化、法治化、國際化程度大幅提升,有效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對促進我國經濟轉型和穩中向好,起到了關鍵性支撐作用。但與市場主體的期盼相比,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存在著不少短板和差距。一是信用體系亟待健全。信用體系是營商環境的基礎要件,涉及市場主體活動的各個領域和方面。近年來,我國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較好成效,但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如企業和個人在經營活動中不講誠信、違約失信;地方政府換屆、上級政策變化導致的承諾不兌現;民營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等。二是法治保障仍有不足。國家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多輪“立改廢”,各地也制定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的地方性法規,但由于營商環境地域落差較大,政策執行力度不一;運動式執法、執法標準不一、重處罰輕管理等問題依然存在,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困擾和損失;司法不公正,訴訟程序繁瑣、執行困難等情況仍有發生,造成企業維權成本過高。三是政務質效有待提升。近年來,我國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舉措持續落地,營商環境持續得到優化,但仍有部分地區對放管服理念理解不到位,對相關法律政策宣傳教育不深入;政府權責邊界不清,親清不分、濫用職權、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等問題仍然存在;一體化辦公、信息共享、數字賦能等仍有提升空間。
三、如何更好地優化營商環境
(一)著力優化市場環境
加強信用建設,打造良好市場環境。一是優化信用體系。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一標準,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的收集公布、信用修復、異議申訴、商業秘密保護、守信踐諾和失信懲戒制度,引導市場主體誠信守法。健全信用運作機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將市場主體信用與企業市場活動便利度、監管力度、融資難易等掛鉤,使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困難重重。二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和問責機制,對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對市場主體主體做出的政策承諾不履行、違約毀約等行為,依法追究相關政府部門的責任。保持政策的相對穩定性,對一些重大監管政策的出臺,給予企業必要的過渡期,減少由于政策不連續、變動大,和一些突擊式、運動式的政策實施對市場主體造成的沖擊。
(二)著力優化法治環境
堅持依法行政,持續優化法治環境。一是做到立法先行。進一步清理和修訂不利于維護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健全相關領域的辦事制度,加強審批流程再造,將近年來行之有效的政策、經驗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提升,形成標準化的辦事規則和流程,并充分吸納市場主體、行業協會等意見,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提高政策決策透明度。二是規范行政執法。健全權責清單制度和監管執法制度,防止出現自由裁量過大、選擇性執法、多頭重復檢查等情況。對市場輕微違規行為運用教育、告誡等非強制手段,對違法侵權等損害市場公平的嚴重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有效提升違規成本。加大對企業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提升司法審判的公正性和便利性,切實維護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三)著力提升服務效能
聚焦便民利企,大力提升服務效能。一是提高思想認識。深化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思想認識,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的服務意識,把用戶思維、客戶體驗理念融入政府服務全鏈條,增強企業公眾的獲得感。同時加強宣傳力度,綜合利用線上線下各種渠道,讓更多人民群眾知道并參與優化營商環境,強化“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關乎營商環境”的責任意識。二是提高政務服務水平。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通過加強監管、優化服務,合理劃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產經營成本。建立多層次、橫向聯動機制,打破信息壁壘和數據孤島現象,推進更多服務事項一網通辦、聯審聯批,構建線上線下全面融合的服務模式。緊密結合地方產業布局和優勢,針對企業在創業和日常運營等不同發展階段中的需求和難點痛點,打造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營商環境的優化是一場深刻的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已從最初的便利化改革進入了更高層次,任重而道遠,需要持續深化、久久為功。唯有如此,中國經濟才能穩中求進,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