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2943395/2024-87587
- 文件編號:海政辦發〔2024〕6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主題分類:區府辦文件
- 發布單位:區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2-29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有效性:225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讀: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海曙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9日
海曙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為高質量推進我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建設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在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確定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城市、強縣建設試點示范縣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24〕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論述,認真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決策部署,以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為牽引,圍繞“建設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卓越城區”的區域發展目標,實施“創新、創意、創質”三創驅動,全面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健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增強系統保護能力,打造具有海曙特色的知識產權強區。
二、發展目標
試點建設期間,對標一流,著力提升源頭創造、運用轉化、綜合保護和服務保障四大能力,做強做優“翠知創”知識產權賦能中心,一體推進、一體建設寧波市知識產權交易服務中心海曙中心、優勢特色產業快速維權中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實施數據知識產權制度改革試點,高標準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任務,爭創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到2026年底,全區知識產權工作總體水平顯著提升,知識產權產出重要指標和綜合指標實現新的突破,有效發明專利數量達到5000件,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600件,有效注冊商標量達到80000件,省級以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達到50家、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站)達到10家;知識產權運用實現新的增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累計金額達200億元,知識產權交易金額達到1億元,數據知識產權證書達到200張。保護環境持續優化,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不斷加大,多元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更趨成熟。
試點建設期間知識產權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 主要指標 | 2023年實現值 | 2026年目標值 | 指標屬性 |
1 | 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件) | 1335 | ≥1600 | 預期性 |
2 | 有效發明專利數量(件) | 3966 | ≥5000 | 預期性 |
3 | 有效注冊商標量(件) | 65658 | ≥80000 | 預期性 |
4 | PCT國際專利量(件) | 155 | ≥200 | 預期性 |
5 | 省級知識產權聯盟備案(個) | 0 | ≥2 | 預期性 |
6 | 版權登記量(件) | 4014 | ≥5500 | 預期性 |
7 | 地理標志有效量(件) | 3 | ≥4 | 預期性 |
8 |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累計額(億元) | 78 | ≥200 | 預期性 |
9 | 知識產權貫標企業(家) | 128 | ≥200 | 預期性 |
10 | 省級以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家) | 27 | ≥50 | 預期性 |
11 | 省級以上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站)(家) | 4 | ≥10 | 預期性 |
12 | 知識產權交易金額(萬元) | 500 | ≥10000 | 預期性 |
13 |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家) | 50 | ≥60 | 預期性 |
14 | 數據知識產權證書(張) | 58 | ≥200 | 預期性 |
15 | 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發明專利覆蓋率(%) | 60% | 80% | 預期性 |
三、主要任務
(一)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效
1.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圍繞高端制造業、數字經濟產業、人工智能等戰略新興產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價值專利。充分發揮寧波工業互聯網研究院、上海交大寧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寧波市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寧波智能技術研究院等高能級平臺的作用,加大科技賦能力度和知識產權成果產出。強化提升專利質量促進專利產業化的政策導向,實施知識產權產業鏈布局計劃,圍繞高價值的核心專利形成專利組合,打通高價值專利布局、高效益成果轉化、高層級標準制定全鏈條。
2.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集群。在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信創、服裝時尚等新興和優勢產業細分領域,繪制產業知識產權圖譜,建立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培育機制,引導要素資源向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聚,培育壯大一批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集群,促進知識產權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支撐打造標志性產業鏈。持續推動規上企業有效發明專利“清零”行動,建立知識產權重點企業名錄,形成從科技型中小企業到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頭部企業的知識產權培育合格率,實現更多企業知識產權“從0到1”的突破。
3.構建優質企業培育體系。推動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爭創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和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加強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監測、指導和跟蹤服務。爭取推動中國專利獎、浙江省知識產權獎實現量和質的突破。開展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實施試點工作,以標準化手段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爭取到2026年底,省級以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達50家,國內、國際貫標認證實施企業達200家。
4.壯大優勢特色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強化業務指導,做強紡織服裝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重點培育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信創等未來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鼓勵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按照“自愿參與、互利共贏”的原則,圍繞產業鏈上下游核心技術和產品,構建一批集中許可授權專利池,推進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融合。支持聯盟根據產業發展和市場競爭需要,積極參與或主導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建立標準制定和專利池構建的良性互動機制。引導成員單位共同防范知識產權風險,加強產業知識產權運營,支撐成員單位創新發展,服務知識產權創新創業,到2026年底,省級知識產權聯盟備案達2個。
5.打造數據知識產權第一方陣。深入實施數據知識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圍繞數據知識產權基礎制度構建、產權登記、糾紛化解和促進數據流通等問題,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重點圍繞服裝時尚、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領域,推進產業鏈、人才鏈和專利鏈深度耦合,通過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實現數據資產入表、交易流通,釋放數據要素潛在價值。
(二)提升知識產權轉化效益
6.深入開展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梳理盤活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大力推動專利開放許可,建立市場導向的存量專利篩選評價、供需對接、推廣應用、跟蹤反饋機制。發揮寧波市知識產權交易服務中心海曙中心作用,有效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按產業細分領域向企業匹配推送,促成供需對接。引導高校、科研機構在科研活動中精準對接市場需求,積極與企業聯合攻關,形成更多符合產業需要的高價值專利。爭取到2026年底累計實現知識產權交易金額1億元以上。培育推廣專利密集型產品,以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企業等為重點,全面開展專利產品備案。
7.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能力。強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聯動,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不斷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為企業提供個性化精準服務,到2026年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總額超200億元。用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子風險池,為創新型企業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和風險保障。推廣知識產權保險,幫助企業降低轉化風險和維權成本,充分調動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積極性。
8.完善知識產權導航決策支撐機制。引導重點企業實施專利預警分析、專利導航、專利布局等服務,完善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型專利導航決策機制,研判企業發展路徑,提升企業綜合實力。積極鼓勵產業園區、產業聯盟、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公益類服務機構建設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引導中小微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托管計劃,引導創新主體加強海外知識產權布局。
9.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和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推進地理標志品牌價值提升,推動地理標志賦能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完善地理標志運用促進體系,培育一批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強、有較高知名度的地理標志品牌,加快發展地理標志特色產業。充分發揮專利、商標等對地理標志運用促進的支撐作用,優化“標志—產品—品牌—產業”發展路徑,提升地理標志產品附加值和產業綜合競爭力。
(三)推進知識產權協同保護
10.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完善跨部門知識產權聯合執法機制,常態化開展專項保護行動,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互聯網領域執法聯動機制,探索對涉網經營主體侵權假冒行為的網上網下一體化查處打擊模式。加強版權行政執法,打擊侵權盜版行為。嚴厲打擊跨境制售侵權假冒商品違法行為。落實知識產權反壟斷監管機制,依法治理濫用知識產權排除和限制競爭等行為。探索專利行政裁決案件簡案快辦和“跨區域處理”機制。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建設,至2026年,建成省級以上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站)10家。
11.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審判,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案件雙向移送機制。強化訴源治理,有效遏制惡意訴訟、虛假訴訟等行為。提升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質效,在創新活躍區域推廣設立知識產權“共享法庭”。精準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源頭侵權、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懲處力度。
12.深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培育發展專業化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等機構和組織。構建司法、行政、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多維度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積極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廣知識產權領域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模型,健全知識產權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構建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網絡,爭取建設優勢產業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將快速確權與快速維權進行結合。開展海曙企業海外糾紛信息監測,加強重點出口地知識產權合規指引。開展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海外糾紛應對指導,加強涉外維權援助。
(四)優化知識產權服務供給
13.做強做優“翠知創”知識產權賦能中心。加強服務賦能,迭代升級“翠知創”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平臺,“線上+線下”推動知識產權服務向產業一線覆蓋。加強治理賦能,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有機銜接,使“翠知創”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新高地。加強品牌賦能,做亮特色IP,探索產業集聚區、科創園區等設立知識產權賦能工作室,使“翠知創”成為具有海曙辨識度的知識產權新品牌。
14.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加強品牌指導服務站、版權服務工作站、商業秘密保護指導站建設,增強基礎服務供給。加強專利導航服務,指引企業將專利與技術、產業、經濟緊密結合,駛向發展“最優路徑”。加強品牌指導服務,開展知識產權評議、業務審查。指導企業進行品牌培育,打造有知名度的企業品牌,開展業務培訓,培養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加強政策宣貫服務,提供知識產權政策宣傳、解讀,推動企業、科研院所開展知識產權供需對接,讓技術牽手市場,推動產學研融合。
15.發展專業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立知識產權服務主體培育體系,加快培育引進高水平專業化服務機構,提升知識產權一站式服務能力,營造知識產權服務良好生態。全面提升知識產權代理、法律、信息運用、商用化、咨詢、培訓等服務水平,引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向專業化、規模化、高端化發展。建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非正常申請約談提醒機制,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惡意商標代理、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到2026年底,知識產權服務機構60家以上。
(五)提升知識產權綜合效能
16.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大力推動專利、商標、著作權、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業秘密等各類型知識產權職能融合、業務協同。建立健全以市場為導向的知識產權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推動國有企業職務發明知識產權權益分配制度改革。
17.探索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機制。建立健全政府重大經濟科技活動事項知識產權風險評估制度,圍繞政府重大產業規劃、人才引進、高技術領域重大投資項目等,綜合運用信息分析手段,對知識產權狀況進行論證評估和安全審查,提出意見建議,規避知識產權風險。
18.營造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環境。出臺知識產權人才專項政策,制定知識產權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優化項目落戶、人才安居、醫療保障、子女入學等服務清單,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環境。鼓勵社會化知識產權機構合作,推進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專利挖掘、品牌管理等實務型人才培養使用。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裁決和司法隊伍建設,提升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特色鮮明、層次豐富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
四、實施步驟
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分以下三個階段開展:
(一)籌備動員階段(2024年1月—2024年5月)
區委區政府將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部署全區知識產權工作目標任務。通過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廣泛宣傳,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意識,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全面推動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建設。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4年6月—2026年6月)
按照工作方案,分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加強工作跟蹤監測和督促落實,并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省知識產權局、市知識產權局匯報工作進度,積極爭取更多的工作指導和政策注入,爭取提前完成目標和任務。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6年7月—2026年12月)
對標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各項要求,逐項檢查創建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系統編制形成驗收材料,確保通過試點復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工作提升到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由區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統一指導創建工作,加強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具體政策措施,齊抓共管,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二)建立合作機制。海曙區人民政府與寧波市知識產權局建立合作共建機制,由雙方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合作共建工作,部署、總結合作共建內容。建立工作例會機制,由雙方分管負責人牽頭召集,及時溝通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推進重點工作。
(三)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差異化的區域產業知識產權政策體系,加強現有的知識產權政策的修訂和落實,加強與財政、產業、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橫向協同,形成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示范的政策合力和疊加效應。著重完善財政保障制度,落實知識產權工作財政預算和資金投入。引導市場主體加大知識產權資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金融信貸為支持、市場資本投入為主體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資金投入體系。
(四)強化責任落實。將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建設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爭先進位績效考評機制的重要內容。強化對創建工作定期評估,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落實,將結果作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創建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4?26知識產權宣傳周”等節點,拓展網站、報紙和新媒體等各種渠道,開展創建工作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縣創建工作氛圍。加強理論和實踐研究,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形成標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