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002943395/2023-48540
- 文件編號:海政辦發〔2023〕27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主題分類:區府辦文件
- 發布單位:區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6-14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讀: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是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我區高質量養老服務大軍、擴大勞動力就業的重要舉措。截至2022年底,全區戶籍老年人口達18.5萬人,占總人口數的28%,呈現老齡化快速加深、高齡化明顯加速、養老矛盾日益顯現,高質量發展養老服務人才已迫在眉睫。現階段,我區養老服務專業人才“斷層”和“流失”等問題突出。為進一步拓展養老服務人才供給,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養老服務人才隊伍,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多層次、專業化的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結合“十四五”時期養老服務發展重點任務,大力實施養老服務人才高質量發展培育工程,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堅持以高質量發展養老服務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努力建成規模適度、素質優良、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穩步提升的養老服務人才體系,滿足我區老年人養老服務的需要,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政策引領、資金投入、行業準入、標準制定、行業監管等主導作用,營造良好的養老服務人才從業環境。
(二)堅持需求導向。緊扣養老服務發展趨勢,合理確定各類養老服務人才梯度,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
(三)堅持機制創新。創新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模式,健全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機制,吸引各類專業人才投身養老服務。
(四)堅持部門協同。建立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協調機制,努力優化工作效能,提升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質量。
三、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配置、分類培養、規范管理”的總體思路,推進高質量發展養老服務人才隊伍“310”計劃(即發展三個體系、實施十大工程)。到2025年,全區各類養老服務人才新增達2000人以上的目標,實現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職業教育、褒揚激勵和服務管理機制基本建立,養老服務人才隊伍質量穩步提升。
四、主要任務
(一)發展養老管理人才體系
1.實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加強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等政策理論和管理技能培養,重點提升法律法規、管理模式、管理流程、風險防范等能力。定期組織中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班,邀請知名養老行業管理專家傳授經驗。組織開展運營管理、服務質量、安全風險等方面的專題研討、論壇講座和市內外交流。建立養老領軍人才工作室,打造一支素質高、管理精、能力強的養老服務領軍人才隊伍。到2025年,全區培養養老服務領軍人才30名。
2.實施養老社工建設工程。加大對養老專業社工服務人才的培養,支持養老從業人員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組織開展養老社工團隊建設,養老服務機構設立社會工作室(站),每60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與社會工作機構簽約合作。推進為老社會組織建設,鼓勵為老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工作。加強社會工作室(站)、為老社會組織業務能力、活動策劃、組織實施等培訓,使“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樂”成為觸摸可及。到2025年,全區建設養老社會工作室(站)30個。
3.實施養老專員建設工程。建立鎮(鄉)街道、村(社區)養老專員隊伍服務網絡。鎮(鄉)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要建立養老專員隊伍,加強養老政策和服務規范的培訓,為老年人提供養老資源介紹、政策宣傳、培訓指導、個人照護計劃制定等服務。到2025年,全區培養和培訓養老服務專員300名,全面建成“分層次、多網點、全覆蓋”的養老專員服務網絡。
4.實施風險管控防范工程。建立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成立區級安全風險管控領導小組,鎮(鄉)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養老機構設立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工作人員。鎮(鄉)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養老機構建立安全風險管理團隊,落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護理照護安全監督和管理。到2025年,全區建設養老服務安全風險管控團隊30個。
(二)發展護理照料人才體系
1.實施養老護理員提升工程。健全養老護理員上崗培訓機制,養老護理員上崗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達到初級以上職業技能水平。建立繼續培訓教育機制,在崗護理員年在職輪訓不少于30小時。推廣“甬易養+培訓”新模式,支持養老護理員線上培訓,滿足養老護理員機動靈活的培訓需求。發揮高級護理員專業技能優勢,通過“以師帶徒”或設立“大師工作室”的方式,幫助初(中)級的護理員提高護理技能。鼓勵養老護理員依托寧波老年照護與管理學院等參加養老護理學歷制教育。到2025年全區培養培訓養老護理員300名。
2.實施家庭照護員培訓工程。建立養老護理知識技能進社區、進家庭機制,加強對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成員護理照料知識和技能培訓,對提供上門服務家庭照護者進行免費照護知識和技能輪訓,提高家庭照護者的照護能力。到2025年,全區完成家庭照護員培訓3000名。
3.實施認知障礙照護培訓工程。全區建立認知障礙服務能力培訓機制,建立由養老護理員、養老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認知障礙照護專員,充實到認知障礙照護隊伍。加快培育認知障礙宣教、預防、干預、照護等工作的社會服務組織。探索建立認知障礙照護督導機制。到2025年,全區培養和培訓認知障礙照護志愿者專員200名。
4.實施醫康養人才培養工程。深化廣安養怡院康養聯合體,推進鎮(鄉)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康養聯合體建設。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配置執業(助理)醫師、護士,鼓勵退休醫生和護士到內設醫療機構做志愿服務工作。加強醫護專業人員培養和培訓,擴大專業護理服務供給,滿足失能失智、安寧療護等老年群體的護理服務需求。區衛生健康部門為養老機構醫護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和集中培訓條件。到2025年,全區培養醫養康養服務人才50名。
(三)發展養老人才支撐體系
1.實施培訓基地培育工程。依托廣安養怡院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和大型養老企業現有施教機構,建立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學校或示范基地。鼓勵示范性、品牌型養老機構與職業技術院校建立互利共贏的產學研合作機制,開展訂單式養老人才培養和培訓。到2025年,培育建設區級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學校或示范基地3家,創建市(省)級養老服務人才教育培訓示范基地2家。
2.實施培訓師資培育工程。加強培育師資隊伍建設,積極培養、選拔養老人才培訓優秀師資,區民政局負責培訓教師審核,建立養老人才師資庫。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學校或示范基地應在區級師資庫中根據專業課程選擇師資,也可聘任師資庫以外的教師授課。養老人才培育師資庫實行動態式管理。到2025年,全區培育區級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師資30名。
五、激勵舉措
(一)落實養老創業人才扶持措施
1.實施養老創業人才扶持政策。高校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養老服務實體,可享受最高5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到期還本付息后予以全額貼息。初次創辦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補助10萬元,分3年按比例實施補助,第1年至第3年補助比例分別為50%、30%、20%。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養老服務實體,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創業社會保險補貼、每帶動1人就業每年2000元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獲“寧波市大學生創業新秀”的對象給予每人10萬元獎勵。
2.實施吸引養老專業人才計劃。通過政府獎助學金、生活費補助和社會捐助等,吸引學生就讀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對承諾畢業后在海曙區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并與區民政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全日制學生,可享受每學年10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標準暫定為500元/人·月)。補助費用由學生通過學校每學年向區民政局、區財政局提出補助申請,所需資金在區本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中列支。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訂單式培養”,定向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
3.實施養老服務崗位入職補貼。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職業學校畢業三年以內的畢業生,與養老服務機構(含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三年以上用工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入職人員的學歷確定獎補標準,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獎補3萬元;高等院校畢業生,其中專科(高職)獎補4萬元,本科及以上學歷獎補5萬元。補助時限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算,按每年20%的比例分5年實施補助。公辦養老機構有事業編制的入職人員不享受入職獎補。入職養老機構已定向領取生活補助的大中專畢業生補足至入職獎補標準。
4.實施養老人才安居保障補貼。海曙區內養老企業新引進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35周歲以下技師、45周歲以下高級技師養老服務專業人才、35周歲以下海內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未在寧波購買住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1萬元、3萬元、4萬元生活安居補助,其中3萬元、4萬元的補助每年撥付1萬,如中途不在海曙區就業創業或在寧波購買住房的,補助不再撥付。落戶橫街鎮、鄞江鎮、章水鎮、龍觀鄉等鎮鄉的,補助待遇提高30%。落戶地以社保繳納為依據,補助由所在單位統一進行申報。
根據政府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通過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的方式,為更多住房困難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家庭解決居住問題。
5.實施養老服務人才購車補助。首次在海曙就業創業養老服務企業的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在海曙區內的汽車銷售點購買乘用車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給予裸車價10%、最高1萬元的購車補助,每人限補1輛。補貼自購車之月起的第12個月一次性領取,購車人必須自購車之日起在海曙區社保繳費連續滿12個月,社保有中斷情況及購車之日起12個月內將車輛轉讓的,不能享受購車補助。
(二)落實養老服務人才政策待遇
1.實施獲取職業技能等級補貼。在本地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崗位工作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符合條件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通過職業技能競賽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符合補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貼。
2.實施養老服務特殊崗位津貼。公辦和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中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并符合補助條件的護理員,按照高級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級(三級)、中級(四級)、初級(五級)不同等級分別給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400元、300元特殊崗位津貼。列入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對在緊缺崗位從業、符合相關條件的技師、高級技師每月分別給予500 元、1000元的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最長不超過36個月。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養老護理員3年內享受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標準。納入事業單位編制養老護理員和兼職養老護理員(未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不享受上述政策。
(三)落實養老服務人才保障政策
1.實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養老服務類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用工補助和社保補貼,兩項社保補貼不重復享受。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以靈活就業方式從事養老服務的,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補助和社保補貼。
2.實施就業補貼政策。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含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畢業學年學生)在我區養老服務機構或企業首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滿1年給予2000元就業補貼,補助期限不超過3 年。
(四)落實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機制
1.實施養老服務技能之星競賽。定期舉行全區養老服務護理員技能競賽,根據競賽成績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人分別獎勵2000元、1000元、500元。獲得競賽一等獎的選手,推薦為“寧波市首席工人”候選對象、“寧波市技術能手”榮譽稱號候選對象;競賽中首位獲獎的女選手,推薦為寧波市“巾幗建功標兵”榮譽稱號候選對象。
2.實施養老技能人才激勵褒揚。推選優秀選手參加市級、省級、國家級和世界技能大賽。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銀牌、銅牌和優勝獎的,符合條件的,按照50萬元、25萬元、15萬元、5萬元進行配套獎勵;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的,符合條件的,配套獎勵10萬元;獲得省杰出技能人才、省首席技師、省技術能手榮譽的,符合條件的,配套獎勵5萬元。
3.實施養老領軍人才示范作用。鼓勵建立以個人名字命名的“養老領軍人才工作室”“養老大師工作室”“養老骨干工作室”等不同層級的工作室,并每年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于取得社會組織登記的“領軍人才工作室”可優先申請年度公益創投為老服務項目,按規定給予資助。對于優秀養老服務人才,優先聘請作為實訓基地教師。探索公辦養老機構內任職五年以上的年輕優秀養老領軍人才政治待遇提升及考編的有效途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動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是高質量發展養老服務的基礎,要切實加大針對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完善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各鎮(鄉)街道要結合實際,統籌協調各方資源,確保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經費保障。要加大對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投入力度,將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技能培訓、入職補貼、崗位津貼等方面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鼓勵社會各界和公益慈善組織對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提供捐贈和培訓服務。同時,要加強對養老服務專項資金和福彩公益金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提高使用效率。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培育養老服務人才典型,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對養老服務先進人物、先進事跡,通過各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讓社會廣泛了解養老服務行業,理解并支持養老服務工作,讓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
本意見自2023年6月14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本實施意見與我區現行人才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如遇到上級政策調整時,本實施意見亦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