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71716/2023-69690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古林鎮 | 發文日期: | 2023-05-0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為鼓勵全鎮各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積極有效開展居住小區垃圾分類督導工作,切實提高居民分類質量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范圍對象
古林鎮五個社區、二個居委會(西湖、盛園、楓園、興園、戴家、古居、藕居)所轄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的居住小區。垃圾分類督導員由小區物業落實執行。
二、桶邊督導員工作要求
1、每天早、晚兩個時段,節假日中午時段(根據各自居住小區實際規定時間)開展桶邊督導。
2、工作內容。以居民分類質量為導向,引導居民正確分類投放,對分類質量不高的居民進行指導,對未進行分類的居民進行勸導,并盡可能做好記錄未分類居民信息,為入戶指導提供有效信息。
3、督導員上崗時間需著裝規范,佩戴袖章或穿著標識身份的衣物。督導時段內應積極向居民宣傳垃圾分類,不得脫崗。
三、經費撥付
1、根據各社區、居委會的居住小區實際戶數計算督導經費基數,原則上為每300戶配一個督導員(以社、居實際督導員人數為準)。每個督導員每月2000元進行補助,根據每月考核情況撥付經費。
2、為了更好的宣傳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志愿服務活動,根據社區、居委會居住小區的實際住戶數,給予撥付社區、居委會每年6元/戶的工作經費,經費專款專用。
四、考核辦法
1、全鎮所有開展垃圾分類的居住小區督導員成效考核由社、居負責考核,每月兩次,以兩次的平均分作為該小區當月的督導考核成績。督導成效考核成績直接與撥付金額相掛鉤,具體計算方式為:全額撥付金額(小區督導人數×2000元)×考核分數÷100=實際撥付金額。具體考核評價細則詳見附件。
2、督導員在督導時段內被區分類辦通報脫崗或未規范著裝扣200元/次(落實到具體督導員)。
五、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2023年 6 月 1 日起開始執行。原海古政[2020]24號文件《古林鎮垃圾分類督導成效考核及督導經費撥付辦法》(試行)廢止。
附件:古林鎮桶邊督導員考核評分表古林鎮桶邊督導考核評分表.docx
海曙區古林鎮人民政府
2023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