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43395/2023-83790 | 組配分類: | 重大決策執行情況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3-12-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執行情況公示
時間:2023-12-07
14:06
來源: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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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事項執行單位 | 決策事項預計完成時限 | 決策事項 履行程序 | 決策事項執行情況 |
1 | 出臺關于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區民政局 | 2023.04 | 已經履行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 | 2023年6月14日,《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海政辦發〔2023〕27號)發布實施。 |
3 | 出臺海曙區公租房管理細則 | 區住建局 | 2023.06 | 已經履行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 | 2023年10年31日《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海曙區公租房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海政辦發〔2023〕48號)發布,并規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
3 | 編制海曙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 海曙自然資源規劃分局 | 2023.08 | 已經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 | 《寧波市海曙區分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完成區內法定程序,并于2023年10月上報省政府審批。 |
4 | 出臺澤明站(收儲地塊)項目房屋征收決定及征收補償方案 | 區房屋征管中心 | 2023.09 | 已經履行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 | 2023年7月27日,《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關于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澤民站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海政發〔2023〕44號)發布實施,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為該文件附件。 |
5 | 出臺海曙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登記辦法 | 區農業農村局 | 2023.12 | 在新一輪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中,寧波市只有北侖、余姚、象山列入試點范圍。結合執行單位前期的調研和探索情況,海曙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登記辦法有關制定條件暫不成熟,決定延后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