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591570506/2022-82668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 | 發文日期: | 2022-12-1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一、整改總體情況
審計報告收到后,我單位高度重視,召開整改落實工作會議,原汁原味傳達審計報告內容,討論研究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審計報告要求整改的問題共有10個,已整改10個,正在整改0個;提出審計建議3條,已采納3條。
二、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拆遷工作主責主業管理存在欠缺的問題
1. 關于“未嚴格執行三級協調平臺工作機制”。整改情況:我中心根據區房屋征管中心機構調整情況,對原集體土地房屋拆遷三級協調平臺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三級協調平臺進行整合,調整為四級協調平臺,并于10月31日經海曙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目前正在經辦正式發文流程。同時,為加強制度落實,我中心于11月9-10日開展了海曙區2022年征收拆遷培訓班,對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協調平臺機制進行了培訓,要求鄉鎮(街道)嚴格按照制度執行。今后將繼續加強上會議題的把關和指導,強化制度管理。
2.關于“拆遷項目備案管理不到位”。整改情況:我中心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在11月9-10日海曙區2022年征收拆遷培訓班過程中,對鄉鎮街道強調了拆遷項目備案管理的重要性。同時,我中心編制了寧波市海曙區集體土地拆遷工作指引草案(試行),對備案的流程和時間截點進行了明確,該工作指引于12月5日以區房屋征管中心名義發文。
3.關于“拆后地塊管理存在欠缺”。我中心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在11月初中心內部工作推進會上,要求責任科室高度負責依規履職,加強對拆后地塊的日常監管。針對已發現的環城南路西延工程拆后地塊管理問題,已于12月16日前進行地塊移交。同時我中心編制寧波市海曙區集體土地拆遷工作指引草案(試行),明確拆后場地管理要求,該工作指引于12月5日以區房屋征管中心名義發文。
4.關于“拆遷項目檔案檢查有待加強”。我中心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在11月9-10日海曙區2022年征收拆遷培訓班過程中,進一步強調拆遷項目檔案的重要性,要求責任科室做好拆遷項目檔案的檢查工作,確保審核拆遷項目有據可循。同時,我中心已編制寧波市海曙區集體土地拆遷工作指引草案(試行),明確區房屋征管中心要加強對全區征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加強對征收檔案和征收協議的抽檢力度,該工作指引于12月5日以區房屋征管中心名義發文。
(二)關于規劃成果管理有待提高的問題
5.關于“未嚴格按照三定方案落實執行項目實施方案,規劃成果管理有待提高”。我中心已嚴格按照規定落實執行項目實施方案,于2022年11月編制《寧波市海曙區城中村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今后會繼續加強對規劃編制成果的管理,實現規劃管理的規范化、高效化和精細化。
(三)關于工程項目管理有待規范的問題
6.關于“未及時簽訂資產轉移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我中心已于2022年11月9日簽訂《拆遷安置房在建工程轉讓協議》,并于2022年10月31日簽訂《監理合同補充協議》、于2022年11月21日簽訂《海曙區姚豐村舊村改造安置房項目平行檢測技術服務合同補充協議》,于2022年11月28日與寧波市測繪和遙感技術研究院、寧波易旸建筑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簽訂《補充協議》。同時,我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管理,明確崗位職責,突出重點環節,強化責任追究,形成長效機制。
(四)單位內控制度不夠健全
7.關于“原區舊改中心個別內控制度有待健全”。我中心已于2022年12月6日黨組會議上討論關于制度修訂相關問題,按條目式進行整改明確。中心黨組決定在《寧波市海曙區舊村改造管理服務中心財務和資金管理制度(試行)》(海舊〔2022〕7號)拆遷補償資金撥付過程中要求的“業務科室提供海曙區集體房屋拆遷補償資金申請表、委托拆遷協議,由經辦人提交科室負責人、業務分管領導及財務分管領導簽字審批。”基礎上,增加“原則上應提供項目跟蹤審計單位意見,以證明拆遷項目資金撥付符合實際拆遷進度。若無法提供的話,需鄉鎮街道出具進度證明材料。”后期在新房屋征管中心整體制度修訂過程中,也將結合經責審計相關問題和修改條目進一步完善最新制度。
(五)關于財務核算有待加強的問題
8.關于“財務核算有待加強”。中心在11月初內部工作推進會上,向中心財務人員和相關科室指出了該類型問題,并加強了內部人員的學習交流培訓。11月起中心立即著手開展往來款清理工作,報告中反映的兩項具體問題已經于12月14日清理調整完畢。后續我中心將繼續加強往來款清理工作。
(六)關于合同管理有待加強的問題
9.關于“合同管理有待加強”。目前我已修訂最近合同管理制度,目前蓋章人員和收檔案人員為兩人,合同蓋章前均需法規科或顧問律師審核簽字,蓋章人員在蓋章過程中對法人簽字、蓋章和日期時序進行把關,收檔案人員每半月收檔案時逐份審核蓋章資料,對全要素進行二次檢查。同步中心在11月初內部工作推進會上,也再次強調要求:一是嚴格落實《合同管理辦法》,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發揮法規科和法律顧問作用,減低履約風險;三是強化合同問題的整改,切實提升合同履行和監管質效。
(七)關于個別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10.關于“個別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我中心已于11月中心工作推進會過程中開展內控宣傳培訓學習,要求各科室對照內控管理制度嚴格執行。
三、審計建議采納情況
審計報告共提出建議3條,我單位已采納3條。具體如下:
(一)關于進一步提升制度執行力的建議
我中心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已召開11月工作推進會,一方面要求相關科室繼續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另一方面要求各科室嚴格對照內控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工作要求,強化責任追究,進一步提升制度的執行力。
(二)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的建議
我中心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已召開工作推進會和2022年征收拆遷培訓班,要求相關科室和屬地鄉鎮街道加強拆遷工作、拆后地塊、拆遷項目備案等管理,壓實全過程監管責任,突出重點環節管理,常態化分析研判,確保各項管理工作行程閉環,落到實處。同時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要及時簽訂資產轉移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強化規劃成果管理,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深化研究結果應用。
(三)關于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的建議
我中心針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已召開工作推進會和2022年征收拆遷培訓班,要求責任科室及時完善拆后地塊現場、移交等相關的約束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拆遷資金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制度體系,壓實內控管理。
寧波市海曙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原舊改中心)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