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71775/2022-71664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fā)布機構: | 集士港鎮(zhèn) | 發(fā)文日期: | 2022-11-1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甬海集罰決字〔2022〕第900010號行政處罰結果信息網上公開
時間:2022-11-18
09:44
來源:集士港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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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被處罰對象:姜儀賢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甬海集罰決字〔2022〕第900010號
決定書日期:2022年11月04日
公示詳情
主要違法事實:2022年10月12日,當事人姜儀賢在寧波市海曙區(qū)集士港鎮(zhèn)廣盛路720號旁疏散通道堆放了一處廢棄塑料板材邊角料及木板,占地面積2平方米。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寧波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款人民幣100元。
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寧波銀行湖東支行營業(yè)部、罰款代繳點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