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971740/2022-71246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石碶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2-01-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各行政村:
現將《2022年石碶街道農業扶持辦法》印發給你們,望傳達到相關農戶、農業企業。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石碶街道辦事處
2022年1月11日
2022年石碶街道農業扶持辦法
“十四五”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也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關鍵五年。按照上級農業農村部門著力“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精神,結合石碶街道工作實際,制定以下農業扶持政策。
一、大力扶持糧食生產,鼓勵規模種植。
1.積極保障糧食安全,加強對麥、稻、油菜等糧油作物的補助力度。對種植早稻、大(小)麥、油菜(以戶為單位)超過50畝以上的農戶,每畝補助300元。對種植晚稻面積超過5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50元。
2.為減少藺草、藕的種植,對農戶租賃給藺草企業的土地,種植糧油作物的,除第一條補助外每畝再增加一次性補助300元;對村里回收藕田種植糧油作物的每畝也增加一次性補助300元。
3.積極推廣旱稻種植,發揮土地綜合效益。對不符合水稻種植的旱地、雜地,鼓勵農戶進行連片旱稻種植,連片種植在2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300元。
4.實施糧食“雙千工程”建設,支持糧食專業合作社開展水稻“五統一”服務,對列入區糧食高產示范方的專業合作社,給予1萬元的補助;當年完成寧波市糧食綠色高產高效示范方創建的農場或專業合作社,給予上級同等額度獎勵。
二、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推進農業品牌建設。
1.鼓勵新品種試驗,被市農科院列入新品種試驗基地或種植基地的,每個基地單項補助2萬元。該項補助以上級相關文件為準。
2.鼓勵創新農業產品品牌,對年度榮獲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榮譽的,分別獎勵1萬、2萬、5萬、8萬元。
3.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的稻米油產品經工商部門注冊農產品商標成功的(商標登記、注冊需經農辦認可),每只補助1萬元。
4.開設品牌專賣店、專營店并有一定銷售額(年銷售額超過20萬)的每家獎勵3萬元,年銷售額達到100萬以上的,每家獎勵5萬元。
三、推進農業基地建設,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1.對首次入選為區級、市級、省級、部級農業“龍頭”企業的,分別獎勵3萬元、6萬元、10萬元、15萬元。
2.對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當年度榮獲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榮譽的分別獎勵1萬、2萬、5萬和8萬元。
3.新增示范性農業基地,通過區級、市級、省級驗收的,分別補助2萬元、3萬元、5萬元。
4.新建完成的多彩農業基地,在農辦核定范圍內成片種植100畝以上多彩作物且生長良好的,經核定后,給予每畝300元補助。
四、《石碶街道土地流轉扶持試行辦法》(海石辦〔2018〕4號)繼續執行。
五、本政策按年初街道安排的預算獎金執行,最終政策兌現由農辦把關后,補助資金發放一年分2次,由分管領導提交街道黨工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六、本政策為年度農業政策,實施期限為2022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