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203MB1025728K/2022-75128 | 組配分類: | 計劃總結 |
發布機構: | 區交通局 | 發文日期: | 2022-01-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2021年,海曙區交通運輸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堅持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現將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凝心聚力持續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一是落實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作為區交通運輸局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擔任我局法治交通建設領導小組和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會議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同時帶領班子成員共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優化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進機制。認真研究法治政府部門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制定下發2021年全區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工作要點及重點工作責任分解表,細化分解法治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確保工作推進有力,責任落實到位。三是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突出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工作,依照程序對1份代擬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及1份擬出臺行政規范性文件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水平。著力規范行政機關合同管理,修訂完善《寧波市海曙區交通運輸局機關合同管理辦法》,擴大審查范圍、優化審查流程,確保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質效不斷提升,進一步防范行政機關合同風險。四是加大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力度。對我局2021年8月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計840份文本進行了全面審查清理,共清理出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件;同時積極配合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和全區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有關工作,按時報送發文目錄清單與需要評估的政策措施目錄清單,依法維護交通運輸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扎扎實實穩步推進法律顧問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日常管理。按照有關程序要求與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選聘法律實務經驗豐富的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制定《寧波市海曙區交通運輸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試行)》明確外聘法律顧問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定期對外聘法律顧問履職情況、工作業績等進行監督和考核,并按時將法律顧問日常工作錄入《浙江省司法廳政府法律顧問信息服務系統》。二是保障法律顧問經費。根據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合同約定,及時向律師事務所支付有關費用,法律顧問經費使用率達100%。同時每年年終前向財務申報下一年法律顧問費用預算,確保法律顧問經費充足。三是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全年法律顧問對370份行政機關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其中局機關合同28份,局管局屬單位合同342份);商議答復6件法律事項;開展法律法規專題業務培訓2次,解讀交通運輸領域重要問題與案例,梳理執法工作中涉及疑難問題的處理方法;參與我局“國家憲法日”法治宣傳活動,現場為群眾提供交通運輸法律咨詢服務。
(三)強化監督著力打造人民滿意交通執法
截至12月底,本年度我局共承辦行政處罰3452件,罰沒款總計1002萬余元,承辦行政許可3090件;未發生行政復議案件被糾錯、行政訴訟案件敗訴。一是深入基層站所開展行政執法督察。采取突擊檢查、實地走訪等形式對區交通執法隊基層站所建設、執法風紀、執法規范化水平等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并要求閉環整改、舉一反三,切實提升執法能力水平,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二是突出抓好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督察。根據交通運輸部、省廳、市局部署,制定《海曙區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組織召開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對目標要求、整治內容、整治任務、工作步驟和保障措施進行明確。三是持續深化“互聯網+監管”。不斷加大行政執法監管平臺、“掌上執法”應用力度,著力提升交通運輸監管智能化水平。做好事項認領、實施清單編制等工作,完成浙江省權力事項認領工作,認領率達100%,發布并完成“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10個,開展掌上執法檢查736次,其中雙隨機抽查208次,即時檢查528次。四是做好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強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規范(1.0版)》學習,在日常檢查的基礎上,組織工作人員和案卷制作骨干,成立案卷評查小組,每季度對執法案卷進行集中評查,不斷提升案卷制作規范化水平。本年度,我局有2份行政處罰案卷分別獲評省、市交通運輸十佳優秀行政處罰案卷,1份行政許可案卷獲評海曙區優秀行政執法案卷。我局唐樹銀同志獲得2021年全市交通運輸現場案卷制作比武第一名。
(四)深入普法大力營造守法尚法濃厚氛圍
一是加強領導干部法治學習教育,繼續做好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領導班子集體學法等工作,相繼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寧波市法治鄉村建設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干部職工觀摩“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直播課及“甬法青年說線上論壇”,不斷提升干部法治素養。二是推動“以案釋法”工作常態化。進一步強化普法與執法的融合力度,堅持處罰與教育并重。本年度已組織編寫四個“以案釋法”典型案例,通過“海曙交通”微信公眾號線上平臺對外發布,讓公眾更加了解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過程及案件辦理情況,推動嚴格執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環境。三是創新法治文化創建工作。制作魚山頭公路驛站文化標識,利用驛站樞紐獨特的傳播環境宣傳法治文化;制作完成法治微動漫視頻,依托客運車站、客運大巴進行集中展播宣傳,通過生動形象的小故事普及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知識。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綜合型執法人才不足。根據省、市、區綜合執法改革工作方案及新三定方案,原運管、港航、質監、公路四個執法單位合并為海曙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機構改革后部分執法人員只熟悉原崗位法律知識,能熟練掌握運管、港航、質監、公路四個領域知識的全能型執法人員較少。
二是法制工作機構力量較為薄弱。目前在我局下屬的行業管理部門沒有單設的法規科室,一般都與其他科室合署辦公,沒有專職法制干部。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健全行政決策程序機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及有關專家咨詢作用,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要求,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制定和調整的公開聽證,不斷完善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后評價制度。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按程序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二)注重法制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法律顧問人才隊伍建設。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重大合同和規范性文件審查以及行業管理疑難雜癥處理等事項中的審核把關、參謀助手作用,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強法制干部配備,培養行政執法業務能手,鼓勵法制工作人員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專業能力。
(三)深入推進數字化執法。進一步推動科技執法、智慧執法、數字執法。全面應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管理與服務平臺,繼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全省統一行政處罰辦案系統的應用,推動使用“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不斷探索智能化辦案新模式,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
(四)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根據“八五”普法規劃安排,明確普法工作任務,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明確責任、有序推進普法工作。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憲法和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的重點學習。在系統內開展黨紀法規學習研討工作,組織公務員參加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在交通樞紐場站開展國家憲法日、路政宣傳月等集中宣傳活動,創新宣傳形式,提升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