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債務金融科
機構負責人:
丁靚
聯系電話:
0574-83868625、0574-87328562
職責:
(五) 債務金融科
職責:擬訂完善全區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申報及使用管理。負責對全區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監控、統計分析、定期報告、信息公開等。負責地方政府債務對應資產清查登記及相關資產負債表編制。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相關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行政、事業等單位全口徑債務信息。承擔區財政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區屬金融資本管理職責。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國際機構)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項目管理及有關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財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