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
用工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強化用工形勢研判。全面分析全市外來勞動力總體數量及主要來源地、市內各區域分布等情況,形成各地區外地勞動力分布“熱力圖”,為針對性加強與主要勞動力輸出地供靄對接提供數據參考。持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總體用工需求和市場供求監測以及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充分整合就業、人才等條線供需信息,定期發布用工需求分析報告及時分析會商相關問題,針對反映問題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二、做實用工需求排摸。積極配合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和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規定要求和審批程序,準確摸清各類企業特別是規上工業企業開復工時間,監督指導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并及時匯總報告相關情況。優化就業登記信息系統功能項目,指導企業通過“寧波市就業管理網上服務系統”完善就業登記信息,及時更新匯總企業員工返崗、缺工數量、用工訴求等情況。設立并公布市縣兩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用工服務專線,及時匯總用工需求、招聘信息和相關困難問題。加強勞動力余缺調劑,全面排摸在甬勞動力就業狀況,并根據企業用工需要及時組織引導富余勞動力進企幫工。
三、加大用工供需線上對接力度。整合就業,人才等條線供需信息和人才招聘資源,定期發布人才需求信息。依托微信、釘釘,網絡等平臺,積極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等非現場服務,引導企業和求職者線上對接。2月底前免費舉辦線上招聘55場,推出崗位需求13萬個。實施來雨員工交通補助,疫情期問通過我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網站線上招聘后來雨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級以上技能人才,按照浙江省內寧波大市外200元/人,華東地區500元/人,華東地區以外800元/人標準給予交通補貼
四、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發動100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五類重點企業(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運行和企業生產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點項目建設施工和亟需履行國際大型訂單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提供免費的短期勞動力供需對接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充分發揮余缺調劑優勢,為企業用工階段性需求和全面恢復生產提供優質的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服務。積極組織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各類招工活動,向我市企業輸送員工50人及以上并就業超過3個月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補助,每家機構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大力鼓勵企業招引員工(實習生)。鼓勵企業多途徑擴大招工規模,疫情解除后當月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人數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標準補助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企業接收職業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學生頂崗實習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最高1000元獎勵企業。
六、優化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按照輕重緩急、分類保障錯峰返城、分批返崗原則,建立優先保障、提前開工、連續生產、穩步復工、控制復工等用工分類保障清單,在確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實現人員“點對點”精準到崗。加強部門問協同配合,暢通企業問對接通道,鼓勵采取余缺調劑、共享員工等方式,分層分類滿足企業用工需要。扎實開展“十省百城”專項行動,適時開通與安徽、貴州、四川江西等勞務輸出大省相關城市勞動力來甬專列、包車、包機全力做好崗位精準匹配、交通安全保障、防疫要求落實等工作,盡快實現企業急需的外地勞動力批量安全輸入。
七、優先確保重點方向用工。建立重點復工企業用工聯絡員制度,成立全市人社系統五類重點企業用工服務聯絡員隊伍,明確工作流程,細化職責分工,加強內外協調,及時復工指導和用工服務,最大限度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
八、創新拓展各種招聘方法。堅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充分利用東西部扶貧勞務協作優勢,靈活運用網媒招、,平臺招、機構招、校企招、實習招、推薦招、調劑招、勞務招見場招、專線招“十招”工作法,構建形成立體式、多樣化勞動力招聘矩陣,多渠道、廣途徑吸引求職者來甬就業。創新實行“不見面求職”暖心服務,市局和相關區縣(市)人社局分別適時開設“不見面求職”服務平臺,集中公布各招工單位用工信息,同時,按照分區、分時、分段和不見面不集聚、不接觸原則,組織求職者通過“健康碼”進場獲取相關信息,并通過電話等“不見面”方式進行具體對接,進步提高求職人性化服務水平和求職效果。
九、全力保障重點群體就業。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引導,加大吸納就業、靈活就業和創業者社保補貼以及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等政策宣傳解讀力度,鼓勵用人單位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通過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等形式實現就業,加強農民工等群體的關心關愛,對受疫情控影響不能返崗的農民工,指導企業妥善做好安撫和疏導工作;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按規定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十、全面優化就業公共服務。依托基層就業公共服務平全面實行就業、人才相關政策和服務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切實做到“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優化就業失業登記服務,積極為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提供針對性就業公共服務,對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
十一、全面落實援企穩崗等政策。結合人社部和省人力社保廳相關部署,認真貫徹省市相關政策要求,扎實做好援企穩崗政策具體實施工作,確保扶持政策及時精準、落地見效,幫扶企業盡最大可能降低用工成本、穩定就業崗位。
十二、適時開展線上職業培訓。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在停工半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開展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可按規定領取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實際培訓課時長度,實行分階補貼,補貼比例不超過實際支出的95%,每人每個培訓項目實際補貼的培訓費用不超過800元,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納入全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范圍。
十三、確保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認真落實部、省、市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工作部署要求,強化勞動關系矛盾糾紛市、區縣(市)、鄉鎮(街道)三級聯動調處機制,壓實屬地化解責任。在依法依規前提下,靠前指導企業按照協商一致原則,結合實際采取調整薪酬、彈性工時遠程辦公等措施穩定崗位,引導企業與職工協商妥善處理有關疫情防控期間工資支付、休息休假等問題。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四家作用,加大寧波疫情防控措施和成效的新聞宣傳力度,引導更多勞動者放心來甬、安心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