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36997958/2020-56885 | 組配分類: | 計劃總結 |
發布機構: | 區經信局 | 發文日期: | 2020-03-3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2019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區經信局認真貫徹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關于法治建設系列重大部署,全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結合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黨工委中心組學習內容,把學法用法貫穿于領導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監督等各個方面,不斷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列入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按照《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肩負起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堅持黨工委對法治建設的領導,黨工委帶頭守法,遵守依法行政各項規定。
(三)深化普法教育增強法治意識。按照普法工作要求,我局重點宣傳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社會的若干準則》等各項黨內法規。通過學習,黨員干部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意識,爭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四)做好重大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合同的訂立遵循合法、審慎、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和事后監督、補救為輔的原則。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單位內部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法性審查的具體范圍和要求,加強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訂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五)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以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為重點,加強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和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充分發揮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斷增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六)做好規范性文件審查、清理工作。按照《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對局內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同時將清理工作常態化,形成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行政違法行為的發生。堅持法律監督與工作支持相統一,主動審查與被動審查、全面審查與重點審查相結合,合法性審查與合理性審查兼顧,實現備案審查工作的科學和、民主化。
(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據行政職權劃轉以及機構改革進一步梳理了責任清單、權力清單。規范行政審批工作,進一步完善審批事項辦理指南,規范行政審批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環節。圍繞我局主要職責和公眾關注的熱點,進一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不斷增強公開實效。努力實現“最多跑一次是底線、一次不用跑是常態、跑多次是例外”目標,切實提升行政效能,改善民生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繼續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指示精神,依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梳理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相關內容,結合我局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實際,提前謀劃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工作任務,細化政策法規責任分工,明確各科室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高效的運轉體系,讓法治政府建設深入工作的各個環節和重點事項,牢固樹立法律觀念,教育引導公職人員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
(二)緊盯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審查。繼續修改完善規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管理制度,落實規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備案審查機制,遵循“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堅持法律監督與工作支持相統一,主動審查與被動審查、全面審查與重點審查相結合,合法性審查與合理性審查兼顧,實現備案審查工作的科學和民主化。
(三)加強隊伍建設凝聚爭先創優合力。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突出政治標準,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完善干部隊伍梯隊建設。強化綜合素質能力提升,深化專業能力培養,突出實績導向,進一步營造攻堅克難抓落實、雷厲風行抓執行的干事創業良好氛圍。
(四)夯實“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礎。及時維護權力事項庫各項數據,確保對外公開網上辦、掌上辦地址無誤,精簡辦事流程,清理不必要的證明。數據共享,減輕辦事群眾負擔,提高效率。堅持統籌協調推進,推動數據共享,簡化業務流程。進一步加強責任意識,加強工作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