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見
各鎮(鄉)、街道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區級各成員單位:
為積極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海曙農業生產帶來的沖擊和影響,保障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有效供給,促進農業生產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抓好“三農”領域疫情防控、農產品生產保供和春耕備耕工作的通知》(甬黨辦傳〔2020〕1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都要硬、兩戰都要贏”要求,妥善處理防疫與生產關系,創新做好基層治理和疫情防控結合文章,繼續全面抓好防輸入防集聚、嚴排查硬隔離等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復工復產、生產保供、春耕備耕等重點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爭取把疫情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確保完成全年“三農”目標任務。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組織復工復產。根據“備案制+負面清單+承諾制”要求,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加快推進蔬菜、畜禽、水產、種子(苗)、鮮筍等涉農生產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飼料、獸藥、化肥、農藥、種子等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畜禽屠宰企業和糧油、蔬菜、竹筍、茶葉等農產品加工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強化復工幫扶,努力做到應復盡復。按規定復工復產的茶葉生產、竹筍生產加工、蔬菜加工、畜禽養殖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農業企業生產基地等農業經營主體,對其疫情防控期間招聘區外用工人員10人以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且工作累計滿1個月以上的(含固定職工和季節性用工),按每人5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等疫情解除后自動失效。鼓勵農業經營主體加強與外來員工輸出地的對接,外來員工的交通費補助參照《中共海曙區委 海曙區人民政府關于切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積極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九條意見》(海黨〔2020〕3號)文件執行。
加強復后管理,全力確保復工安全。全面落實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在生產、供應、用工、出口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對飼料、養殖、屠宰加工和水產品加工等骨干企業用電、用水、用氣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農產品生產和供應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列入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可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二)積極開展春耕備耕。按照“穩糧、優經、強特”原則,引導農民調整優化種植結構。著力穩定糧食生產,及早把全年糧食生產任務分解落實到主體、品類、田塊,積極引導農戶多種優質早稻。糧食生產在保留原有扶持政策基礎上,對全年稻麥復種50畝(含)以上規模生產主體,直接補貼按實際種植面積由每畝100元提高到每畝120元,及早落實種子種苗、化肥農藥、飼料獸藥、柴油等農用物資保障和調度,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保障農資數量充足、質量可靠、市場穩定。組織開展農機具保養、檢修,合理安排農機作業服務,繼續加大“機器換人”力度,對急需購置未列入中央購置補貼的蔬菜機械進行臨時補貼,由市農業農村部門臨時確定補貼機械品目和補貼標準的,市、區兩級財政按1:1比例承擔。
(三)保障春耕農資供應。開展“春耕”農資供應優質服務月活動,以禾豐農資公司平臺為依托、以下屬連鎖網點為渠道開展相關的服務工作。加強農資管控,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杜絕假冒偽劣農資,讓農民買得安心用得放心;加強農資儲備,確保化肥農藥供應充足。加大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采購、調運力度,豐富農資儲備種類;穩定農資價格,開展優質服務。在疫情和春耕期間,加大農資購買優惠力度,切實保障農資量足價平供應,同時邀請農技專家下村下田頭,為農戶提供測土配方、施肥用藥等服務,幫助農戶掌握科學種田知識和技能;延長農資服務工作時間,雙休日、節假日實行輪班制,開設免費服務熱線電話,保證供應服務不間斷,積極開展大戶預約送貨上門服務。
(四)著力推進蔬菜生產。加強生產調度監測,合理安排品種結構和上市期,采用調整茬口、增加復種、增設大棚等措施,適當增加葉菜、速生類蔬菜、食用菌、鮮食竹筍等生產,確保均衡供應。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對列入市級速生葉菜類蔬菜生產儲備名單的、且種植面積在5畝(含)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每畝800元的一次性補助;增設臨時政策性速生葉菜類蔬菜價格指數保險,保費由財政補助95%。引導規模經營主體開展互助合作、錯峰采收,解決用工難、用工貴問題,對用工困難的規模基地,積極組織志愿者、村民幫助搶種搶收。
(五)抓緊落實生豬產能。積極推進扶持生豬生產各項政策舉措,著力推動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生豬增產保供各項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存量生豬養殖場改造提升,適當擴大生產規模,促進科學補欄增養,充分釋放生豬產能。加快推進寧波市海曙寧豐牧場異地重建項目落地,加緊辦理相關用地和環保手續,確保項目如期開工;全力保障屠宰企業生產保供,鼓勵寧波方興食品有限公司與市外生豬養殖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供銷關系,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間,市外生豬調運補助從15元/頭提高到30元/頭;大力支持屠宰企業完善和落實新冠肺炎、非洲豬瘟疫情防控措施,對于屠宰企業建設“人臉識別系統”“紅外線測溫系統”“車輛清洗、消毒和高溫干燥設施”以及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等項目,區級財政按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
(六)有效推動產銷對接。加快發展線上交易、無接觸配送等現代營銷模式,選擇一批信譽好的農業經營主體,納入農產品產地直供社區名單,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采用平價形式供應社區家庭。對參與“甬農鮮APP”等配送平臺進行直銷,配送單數較多、成本支出較大的農業經營主體,按配送單數給予適當的配送獎勵。支持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與商場超市、復工企業等開展合作,構建農產品直供直銷、集團配送等長效機制。有序組織農產品專賣店、連鎖店、社區門店等商業網點開業經營,增加“菜籃子”產品貨架種類、數量,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七)全力確保質量安全。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建立“防控+監測+執法”三同步機制,加大農產品抽檢力度,開放鎮鄉(街道)農產品快速檢測室,免費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服務,重點抓好蔬菜、禽蛋、水產品的藥殘監測監管。壓實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責任,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證制度,實施農產品質量全程可追溯管理。抓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高度警惕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情與新冠肺炎疫情疊加風險,迅速開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動。規范畜禽檢疫,嚴格調運監管,嚴厲打擊注水注藥、私屠濫宰、販賣病死生豬等違法行為。加強野生動物監督管理,全面落實隔離、清潔、衛生消毒、監測檢疫和疫病防控等措施。
(八)切實強化金融扶持。落實融資擔保費減免政策,持續推行涉農信用貸款貼息補助政策,簡化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速度,切實解決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和信用支持不足等問題,對疫情期間受影響的各類涉農主體,將1—6月份的各類農業經營主體享受貼息補助的信用貸款貼息率上浮1個點。積極協調市區信用聯社、鄞州銀行等金融機構,針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涉農主體,享受本金和利息延期支付,同時對部分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放3個月的免息貸款,幫助客戶減少成本快速恢復生產。
(九)持續優化為農服務。繼續深化“三服務”,扎實開展“三聯三送三落實”(聯村、聯企、聯基地;送政策、送技術、送幫扶;落實防疫措施、生產措施、政策措施)等活動,組織農技專家深入鄉村田間、林區山頭,開展政策宣傳和生產技術培訓,指導農民應用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幫助農民群眾解決生產經營難題,切實做到在一線服務,為一線解難,有效促進防疫和生產工作有序開展。
三、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鎮鄉(街道)屬地管理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加大聯防聯控聯動力度,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雙勝利。統籌抓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業生產發展、產銷銜接、流通運輸、市場調控、質量安全等各項工作,切實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抓緊制定完善涉農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快資金撥付、政策兌現速度,確保各項政策盡快落地、發揮最大效益。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營造良好氛圍。
寧波市海曙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