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203MB19574458/2020-79920 | 組配分類: | 計劃總結 |
發布機構: | 區醫療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20-12-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2020年我區醫療保障工作總體思路是:2020年是實現脫貧攻堅“兩個確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也是海曙區醫療保障工作全面啟程、整體發力的突破之年。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始終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實事求是”的工作總基調,著力深化制度改革、惠民便民、基金監管,以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打造一支“忠誠、為民、勤勉、廉潔”的醫保干部隊伍,為海曙區高質量建設國內一流強區作出貢獻。具體強化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政治引領,鍛造忠誠為民勤勉廉潔醫保隊伍
1、進一步強化政治思想學習。加大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力度,扎實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黨規》《條例》,把握精神實質,始終以理論上的清醒和堅定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將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2、進一步將黨建與業務工作相結合。完善“醫路相伴”黨建品牌,聚焦“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大力推進險種合并、民生實事、打擊欺詐騙保等,將機關黨建與中心工作融合,發揮黨建引領和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
3、進一步推動機關黨建規范化建設。對黨支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組織生活、黨內民主與監督、中心組學習記錄、黨支部會議記錄等機關黨建方方面面工作進行全面規范,做好“三會一課”常態化制度化。
4、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深化醫療保障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進“一窗受理”、局領導“陪辦制”、科室長輪值制;組織“醫路相伴”黨員志愿服務隊走進社區、學校、企業,提供政策咨詢、開展志愿服務,打造“忠誠、為民、勤勉、廉潔”的醫保干部隊伍。
(二)深化制度改革,織密醫療保障網
5、推進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6、積極配合推進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住院按病種(病組點數法)、門診按人頭包干和床日付費等復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推進特定領域支付方式改革創新,引導居民基層看病就近看病。
7、落實新版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做好新年度醫保定點機構申請納入工作,對兩定機構堅持公開透明、擇優定點、動態管理的原則,利用定點醫藥機構電子地圖定位技術引導定點醫藥機構合理布局。
8、落實大病保險相關政策。按照“分類籌資、統收共濟、片區管理、盈擔共虧、轉賬核算”的資金管理模式,配合市級經辦機構做好各項考核工作,提高商保機構承辦服務管理效能。
9、做好國家新版藥品目錄落地實施。嚴格執行國家新版藥品目錄,維護參保人員用藥權益。完善智能監控系統、費用審核工作制度》和《業務流轉規定》,加強對規定有限定支付范圍藥品的審核支付。
10、規范藥品(耗材)招標采購。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做好國家“4+7”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的落地工作。配合制定藥品價格比較體系,規范醫保價格支付行為。
(三)深化惠民便民,提高群眾獲得感
11、配合做好健康保障完善行動。做好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的落地,做好省政府慢病實事工程驗收迎檢工作。落實好長護保險試點機構的協議管理、重度失能人員待遇核定,日常費用復審以及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實施效果的評估工作。
12、健全醫療救助保障體系。聚焦“兩不愁、三保障”目標,著力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推進醫療救助信息化建設,實行救助對象動態管理,加快推進即時結報一站式服務。強化大病保險管理,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和辦理便利度。
13、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覆蓋范圍。推動全部有住院業務的定點醫院和有意愿加入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街道衛生院接入國家和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方便群眾異地就醫。
14、打造窗口“零等候”新常態。規范工作制度、延伸窗口服務,提高經辦能力,提升群眾滿意。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局長陪伴制、業務小組學習等制度。通過窗口“考級制”,增強業務本領。推行“一窗通辦、集成服務”,深化區、鎮鄉街道兩級聯辦,將更多業務下沉至基層平臺,不斷滿足群眾就近辦需要。
15、加快“醫路相伴”志愿品牌建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優化浙江政務網應用體驗,做到辦理事項“八統一”。推進電子社保卡和電子健康卡“兩卡融合、一網通辦”。充分運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和“浙里辦”App建設成果,讓參保人足不出戶一鍵辦結。對服務大廳“好差評”評價系統開展標準化改造,實現評價結果實時推送,做到線上全覆蓋、線下全聯通、數據全匯聚、結果全公開的服務評價體系。
(四)深化基金監管,管好群眾救命錢
16、加大打擊力度,鞏固稽核檢查高壓態勢。高效推進基金監管三年行動計劃,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督院問保”專項行動。開展藥店專項整治“回頭看”,建立醫保監管統計反饋機制,探索構建信用評價機制。引入會計師事務所、商業保險機構等第三方力量參與基金監管工作,提升監管的專業性和精準性。
17、開展醫保基金行政監督檢查,加強內部風險防控。從業務運行、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稽核內控等方面全面梳理醫療保障基金內控風險點,對各經辦環節特別是資格核準、費用的審核、稽核檢查、待遇支付等環節重點實施監督檢查。
18、推進智慧醫保建設,高質量開展智慧監管。充分利用智慧醫保信息系統,將醫保智能監管系統嵌入到醫保領域全流程,做到“事前提示、事中提醒、事后處置”。以“智能提醒、智能判斷、智能審核”為抓手,建立健全數據篩查、風險預警、疑點核查機制,積極推進智能監控系統項目落地
19、完善綜合協調機制,落細落實協同監管職責。推動和完善基金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基金監管重大行動開展、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實現基金監管全鏈條無縫銜接。建立由醫保行政部門牽頭,衛健、公安、市監、審計等有關部門參加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構筑大監管格局。建立健全聯合行動、“一案多查”、“一案多處”工作機制,規范工作流程。統籌開展欺詐騙保重大案件、專項治理活動的組織實施。
20、培育醫保行業組織,大力發揮行業監管力量。積極培育醫保行業組織,推動建立醫保醫師、零售藥店、民營醫院、醫保從業人員等行業組織,引導行業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范,形成自律約定,規范行業運營。積極吸納行業組織合理化意見,充分發揮其作用。
21、動員各界力量,凝聚社會監管合力。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良性互動。擴大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隊伍,聘請人大、政協、群眾和新聞媒體代表等擔任社會監督員,對定點醫藥機構、經辦機構、醫療保障待遇享受人員等進行廣泛和深入的監督。適時曝光違反醫療保障法律法規的典型案例,公布醫保基金監管和專項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