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寧波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轉發《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
時間:2019-03-15
16:04
來源:海曙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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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財政發〔2019〕210號
各區縣(市)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各區縣(市)稅務局:
為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印發了《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浙財稅政〔2019〕7號),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對政策執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意見建議,請及時向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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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19年3月15日